民用建筑电气、配电室空调通风设计要求(附带电气用房设置要点)
时间:2019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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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电所
(1)术语介绍
1)低压用户与高压用户
a. 低压用户:计算负荷不大于100kW的为低压用户,不设变压器就近由小区配电室以380/220V低压供电。
b. 高压用户:计算负荷超过100kW的为高压用户,应设置变电所,供电部门以10kV高压供电。
2)低基变电所与高基变电所
a. 低基变电所:即公管变电所或局管变电所,其设计与管理均由供电部门负责。如住宅小区内向住宅楼供电的变电所属低基变电所。变电所内一般安装两台容量均不超过1000kVA的变压器。
b. 高基变电所:即自管变电所(俗称高压自管),是由业主自己建设和自行管理的变电所。如向大型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供电以及向住宅小区内的配套商业、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供电的变电所属高基变电所。其变压器容量可为160kVA-2500kVA。
3)高压分界室与低压π接间
a. 高压分界室:全称是10kV高压电缆分界小室,是用来作为供电部门与高压自管户进行电缆产权分界的建筑空间。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面积一般为6m×3.5m,北京供电局要求不小于20m2,且下面要设净高不小于1.9m的电缆夹层。
b. 低压π接间:也就是低压电缆交接间(π接间),是供电部门从局管变电所以低压电缆向住宅楼等低压用户供电时,用来作为局管电缆与用户自设电缆之间产权分界的建筑空间。π接间的面积与π接柜的台数有关,通常房间的净深为2.7m,宽度为1台π柜为2.2m,每加1台其宽度应再加1m。π接间的下方不设电缆夹层。
4)光柜与力柜
a. 光柜:即照明配电柜,北京地区一般都选用供电局统一设计的柜型[800(宽)×600(深)×2200(高)]。
b. 力柜:即动力配电柜。柜型同光柜。
(2)变电所位置的选择
选择变电所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大容量设备处(如冷冻机房、水泵房等)可单独设变电所;
2)应方便进出线;
3)应方便运输或吊装;
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口的两旁;
5)变电所的正上方不应为住民住宅;有条件时宜适当拉开变电所与居民住宅的距离;
6)不宜与有防电磁干扰要求的设备及机房贴邻或位于其正上方或正下方;
7)不应设在有剧烈震动或高温的场所;
8)应避开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等位置;
9)高层、多层主体建筑内,严禁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变配电所;
10)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毗连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11)变配电所可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在最底层。
(3)各类建筑用电负荷的估算
1)用电负荷是选择供电方案和确定变配电所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方案设计阶段一般采用单位指标法来进行负荷估算,并根据估算结果确定压器的容量。各类建筑物的单位面积用电指标见表1。
2)单位指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S30=K·N/1000
式中:S30——计算的视在功(kVA);
K——单位指标(VA/m2);
N——建筑面积(m2);